国税总局一位官员4月1日透露,国税总局考虑今年开始启动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,目标是由现行的分类个税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税制。“改革的方向是将家庭生活中收入比较稳定的项目作为综合的项目,生计赡养费用将作为扣除额的考虑因素”。
除了综合分类方面的考虑外,国税总局还考虑改革目前的税率体系。上述官员透露,改革的方向是降低最高边际税率,扩大不同税率之间的间隔幅度,减少级数拉开级距,由九级减少到五级或者六级,“使得层次更平缓,这样高收入者多交税,低收入者少交税。”
“内部研究的工作已经开始”,这位官员表示,按照规划,个税税制将在“十一五”期间内实现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。如果按此时间表往前倒推的话,按照正常程序,2008年法律草案经过国务院通过提交人大审议,最晚可以延迟到2009年草案必须提交人大审议。
上述官员还说:“这次税改总体上来说是减税,不过这只是我们的工作方案,最后如何要靠立法来定。”此外,这位官员表示,将考虑把财产租赁所得纳入个人所得税收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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